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的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对涠洲油田伴生天然气综合利用陆地管道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中海油北海燃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内容: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如公众对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潘工,136427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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